1、 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方解石矿现状评价
2、 广德直立金安矿业有限公司金安石材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调整矿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3、 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年产4255吨恩拉霉素原粉及预混剂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4、 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氧氟沙星、600吨左氧氟沙星和400吨盐酸左氧氟沙星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5、 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方解石矿 |
项目名称 | 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方解石矿 |
课题编号 | HTAP17-ⅠX108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年产5.5万吨方解石矿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7年10月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报告编写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凌道兵 | 凌道兵 | 朱能焰 | 吴宁 | 陶应华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凌道兵、胡昔兵、朱能焰、吴宁、陶应华 | 凌道兵、陶应华 | 李贵林、储著新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凌道兵、胡昔兵、陶应华 | 2017-8-18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7-10-8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安徽泾县金石矿业粉体有限公司方解石矿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为晏金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年产方解石矿5.5万吨,现主要从事方解石矿的开采和销售。该矿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预评价、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等相关技术资料均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均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矿山生产需使用爆破器材,但未设爆破器材库,爆破作业委托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泾县泾川分公司实施“一体化爆破”服务。因此,矿山临时存放超过临界量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该矿目前没有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的有关规定,该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其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办理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提供依据。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广德直立金安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德直立金安矿业有限公司金安石材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调整矿区)建设工程项目 |
课题编号 | HTAP17-IY104 | 项目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年产4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7年11月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报告编写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凌道兵 | 凌道兵 | 朱能焰 | 吴宁 | 陶应华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凌道兵、朱能焰、吴宁、胡昔兵 | 陶应华 | 李贵林、储著新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凌道兵、陶应华、胡昔兵 | 2017-8-25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7-10-31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广德直立金安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为一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现为卢健,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开采、加工和销售,广德直立金安矿业有限公司金安石材矿为其配套的原料矿山。该矿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预评价、设计变更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均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均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矿山生产需使用爆破器材,但不设爆破器材库,爆破器材由爆破公司配送,不存在超过临界量的问题。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该矿目前没有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目前矿山已完成基建工作,待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式投入生产。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4255吨恩拉霉素原粉及预混剂建设项目 |
课题编号 | HTAP15-Ⅰ239 | 项目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425 t/a恩拉霉素原粉(8.9%)、850 t/a恩拉霉素预混剂F40(含量4%)、2980 t/a恩拉霉素预混剂F80(含量8%)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7年6月27日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报告编写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黄言俊 | 黄言俊 | 樊真 | 赵永良 | 金立志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潘树生、陈家旺、钱时林、张小灵 | 黄言俊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潘树生、钱时林、黄言俊 | 2017-2-15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7-5-11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本项目生产线涉及的原料氢氧化钠、硫酸、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他原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恩拉霉素原粉及预混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液氨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整个工厂的危险化学品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建设项目。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安徽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氧氟沙星、600吨左氧氟沙星和400吨盐酸左氧氟沙星建设项目 |
课题编号 | HTAP17-ⅠY201 | 项目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500吨/年氧氟沙星、600吨/年左氧氟沙星、400吨/年盐酸左氧氟沙星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7年6月15日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报告编写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黄言俊 | 黄言俊 | 樊真 | 赵永良 | 金立志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潘树生、陈家旺、钱时林、张小灵 | 黄言俊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潘树生、钱时林、黄言俊 | 2017-2-15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7-5-11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产品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及盐酸左氧氟沙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甲醇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整个工厂危险化学品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吨氟化氢、1000吨氟化铵、10000吨氟化氢铵生产线 |
课题编号 | HTAP17-Ⅰ202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氟化氢10000t/a、氟化氢铵10000t/a、氟化铵1000t/a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7年10月9日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陈家旺 | 樊真 | 赵永良 | 金立志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潘树生、张永中、赵永良、黄涛 | 潘树生、黄涛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潘树生、黄涛 | 2017-5-6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7-9-12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东至经济开发区(原东至香隅化工园)内,于2005年投资兴建。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氟化氢、氟化氢铵、氟化铵的生产和销售企业。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氟化氢、1000吨氟化铵、10000吨氟化氢铵技改项目已于2011年12月通过池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编号:(皖)WH安许证字[2014]042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4日)。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线涉及的主要物料有:萤石粉、液氨、硫酸、发烟硫酸、氟化氢、氟化铵、氟化氢铵等。厂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情况:氟化氢、液氨、一氧化碳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氟化危险化工工艺;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整个工厂作为一个单元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5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东至天孚化工有限公司需向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