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2、 广德县青龙天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木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0万吨/年)整合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3、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异丙甲草胺、2000吨精异丙甲草胺、800吨苯嗪草酮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在役生产系统 |
课题编号 | HTAP17-ⅠY201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4000 t/a邻氯苯胺、3000 t/a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基甲烷、321.48 t/a氢气、40 t/a苯胺、1935 t/a氯化钠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8年3月8日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报告编写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黄言俊 | 黄言俊 | 樊真 | 赵永良 | 金立志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潘树生、陈家旺、钱时林、张小灵 | 黄言俊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陈家旺、钱时林、黄言俊 | 2017-12-27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8-2-5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产品邻氯苯胺和聚氨酯固化剂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品苯胺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涉及的甲醇、氢气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邻氯苯胺生产过程涉及的加氢工艺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经过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项目。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广德县青龙天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德县青龙天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木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0万吨/年)整合采矿技改扩建工程 |
课题编号 | HTAP18-IY101 | 项目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年产5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8年2月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报告编写人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胡昔兵 | 胡昔兵 | 朱能焰 | 吴宁 | 陶应华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其他人员 |
胡昔兵、陶应华、凌道兵、朱能焰 | 陶应华 | 李贵林、储著新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胡昔兵、陶应华、凌道兵 | 2017-9-15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8-2-2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广德县青龙天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程继华,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开采、加工和销售,广德县木鱼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其配套的原料矿山,该矿为原广德县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与广德直立天石钙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材矿整合的技改矿山。该矿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预评价、变更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等相关技术资料均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均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矿山生产需使用爆破器材,但不设爆破器材库,爆破器材由爆破公司配送,不存在超过临界量的问题。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该矿目前没有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目前矿山已完成基建工作,待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式投入生产。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异丙甲草胺、2000吨精异丙甲草胺、800吨苯嗪草酮建设项目 |
课题编号 | HTAP15-Ⅰ202 | 项目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项目规模 | 异丙甲草胺(3000t/a)、精异丙甲草胺(2000t/a)、苯嗪草酮(800t/a);副产乙醇160t/a、溶剂回收套用甲苯1200t/a、二甲苯1800t/a、甲醇2400t/a等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8年2月25日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陈家旺 | 樊真 | 赵永良 | 金立志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潘树生、张永中、朱锦明、赵永良、黄涛 | 赵永良、黄涛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赵永良、黄涛 | 2017-12-14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8-1-10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异丙甲草胺、2000吨精异丙甲草胺、800吨苯嗪草酮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7月通过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设立(池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6〕9号),2016年11月通过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池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6〕16号)。该项目已组织试生产,并进行了备案,试生产截止日期2018年3月14日。 本项目生产过程原辅材料中氯乙酰氯、甲苯、氰化钠、苯甲酰氯、氰化亚铜、二甲苯、甲醇、丙酰氯、硫酸、乙醇、乙酸乙酯、盐酸、水合肼、R22(二氟一氯甲烷)、液氨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中硫酸、甲苯、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该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溶剂回收的情况为:本项目氰化钠、甲醇、乙酸乙酯、甲苯、液氨属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对整个厂区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徽中山化工有限公司分为2个单元,其中单元一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副产乙醇、生产过程中套用的甲苯、二甲苯、甲醇等属危险化学品。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及《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徽省安全监管局 皖安监法[2015]29号)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省安全监管局委托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项目。 |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机构名称 | 池州市弘泰安全技术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皖)-322 |
被评价单位 |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吨碳二亚胺、100吨8-羟基喹啉生产线 |
课题编号 | HTAP15-Ⅰ202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 |
项目规模 | 年产100吨碳二亚胺、100吨8-羟基喹啉 | 提交报告时间 | 2018年1月5日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报告审核人 |
陈家旺 | 樊真 | 赵永良 | 金立志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潘树生、张永中、赵永良、黄涛 | 潘树生、黄涛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赵永良、潘树生、黄涛 | 2017-9-26查看现场隐患/收集资料 2017-12-6查看整改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碳二亚胺、100吨四氮唑、100吨8-羟基喹啉建设项目于2007年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批复备案,并于同年通过池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安全设立审查(池安监化[2007]141号)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池安监化[2007]142号),2008年取得试生产方案批复(池安监二[2008]130号),2009年通过池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池安监二[2009]27号),未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6月万维公司转让了股权,变更了法人。由于市场等多方面因素,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四氮唑,现有厂区内仅有年产100吨碳二亚胺、100吨8-羟基喹啉生产线。2017年2月,委托江苏天辰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年产100吨碳二亚胺、100吨8-羟基喹啉生产线进行了设计诊断和变更设计,取得池州市安全监管局批复(池安监危化审批[2017]6号)。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吨碳二亚胺、100吨8-羟基喹啉生产线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邻硝基苯酚、邻氨基苯酚、丙烯醛、液碱、浓硫酸、乙醇、2,6-二异丙基苯胺、二硫化碳、次氯酸钠溶液、二甲基乙酰胺(DMAC)、碳酸钾,其中邻氨基苯酚、邻硝基苯酚、丙烯醛、液碱、浓硫酸、乙醇、二硫化碳、次氯酸钠溶液等均属于危险化学品。该生产工艺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情况:丙烯醛、二硫化碳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生产工艺系统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整个工厂作为一个单元亦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53号)及《关于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套用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安监三函[2013]372号)等有关规定,池州万维化工有限公司在役生产工艺系统涉及丙烯醛、乙醇等溶剂的回收套用,应向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